关于落实电动自行车、燃气燃烧器具CCC标志试点改革相关要求的通知
2026年2月9日
2025年12月23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充电宝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试点改革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和燃气燃烧器具纳入试点产品。为确保CCC标志试点改革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就相关认证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增追溯二维码的CCC标志式样
获证企业应在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在电动自行车、燃气燃烧器具CCC标志图案的右侧标注追溯二维码。两者需紧邻且不可分割,图案应保持清晰、完整。具体式样要求如下:
1.标准规格CCC标志式样:
2.印刷/模压CCC标志式样:
注:追溯二维码的高度应与CCC标志高度一致。
追溯二维码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管理要求》中认证证书二维码规则或《标准规格CCC标志追溯编码规则》(认秘函〔2023〕36号)的相关规定。
(二)管理要求
获证企业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之一加施CCC标志。
1.标准规格CCC标志
获证企业需凭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获证产品产量证明等材料,向中诚认证申领CCC标志。所申领的标志仅可加施于该证书对应的获证产品。
标准规格 CCC 标志尺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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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小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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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标志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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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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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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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燃气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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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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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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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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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采暖热水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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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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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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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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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志尺寸为CCC标志椭圆形外廓长轴的长度。
2.印刷/模压CCC标志
获证企业在使用印刷/模压CCC标志时应结合产品具体情况设计制作CCC标志,即在CCC标志图案右侧同等高度标注追溯二维码,二维码应与CCC标志图案不可分割。标志图案及二维码应清晰、完整、独立,二维码应可有效识别和读取,仅可加施于对应的获证产品。
CCC标志的标注方式和管理要求等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要求》执行。
(一)实施时间
2026年3月1日起,新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燃气燃烧器具,需按照公告要求标注CCC追溯二维码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027年3月1日起,全部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燃气燃烧器具,均需按公告要求标注CCC追溯二维码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027年3月1日前,已按现行要求加施CCC标志并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试点领域获证产品,不做标志变更要求。
(二)新增追溯二维码的CCC标志式样的提供
中诚认证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向新获得CCC认证证书及已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燃气燃烧器具企业,提供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追溯二维码,并提供带有追溯二维码的标准规格CCC标志申领服务,同时确保CCC标志追溯二维码信息的有效查验。
(一)信息核对要求
1.获证企业通过产品认证系统下载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追溯二维码后,需第一时间扫描二维码,核对二维码信息与对应获证产品信息是否一致。
2.获证企业收到中诚认证发放的带有追溯二维码的标准规格CCC标志后,仍需第一时间扫描二维码,核对二维码信息与对应获证产品信息是否一致。
3.在加施CCC标志时,企业需再次扫描二维码进行信息核验,确认二维码信息与对应获证产品信息一致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上加施CCC标志。
(二)制度建立要求
试点产品获证企业在加施CCC标志时,应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要求》及公告相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CCC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二维码信息与获证产品信息的一致,并对标志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存档。
(三)监督检查要求
中诚认证将在后续的工厂检查工作中,把获证企业的CCC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标志实际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将严格处置。
联系人:陈淳馥,联系号码:020-35671193,邮箱地址:chenchunfu@gqi.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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