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执行GB17625.1-2022等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
2024年7月18日
关于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执行GB17625.1-2022等新版标准
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部分依据标准已更新,包括: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于2024年7月1日实施)、GB/T 5700-2023《照明测量方法》(于2024年7月1日实施)、;GB/T 13379-2023《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于2024年4月1日实施)、GB/T 50034-20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于2024年3月12日发布,2024年8月1日实施)。为保证认证有效性,现将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对于GB 17625.1、GB/T 5700及GB/T 13379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自愿性认证证书中含有旧标准版本的,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机构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5年6月30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机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GB/T 50034-2024标准,在2024年8月1日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2024年8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机构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5年9月30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机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企业在提交变更申请时,我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及新旧版本标准差异内容通知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必要时补充差异测试。
四、本通知中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五、企业可通过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官网(http://qtctc.org/cn/index.html)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联系电话:何工 020-35671599。
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