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木材家具检验工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12年10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为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落实,对高技能人才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例如:在广东省,高级工只要在就业地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便可在就业所在地入户口,获取高技能人才补贴等。
木材家具市场种类繁多,木材家具检验工是国家强制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加大了市场规范的力度,要求木材家具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必须配备化验室和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满足企业对木材家具检验专业人员的需要,进一步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与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联合将分期分批举办木材家具检验工职业技能考前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员达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木材家具检验工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二、培训对象
我省木材、家具相关单位中从事木材、锯材、人造板、家具及原材料进行检验的相关技术员或有志从事木材家具检验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木材家具检验工初、中、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授课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
(一)理论培训
1、标准化、计量、质量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2、误差一般知识和数据处理常用方法
3、木材、家具涂料基础知识;人造板、家具制造工艺学及各相关标准
4、实验室安全与管理
(二)实操培训
1、木材方面:原木、针叶材、阔叶材尺寸的检验、材质的评定、材积的计算、原木、锯木缺陷检算、材种鉴定等。
2、人造板方面: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木质层积材、饰面人造板、木质复合材、地板尺寸外观、含水率、密度及密度偏差、表面理化性能的检验,人造板力学性能及醛释放量的检验。
3、家具方面: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塑料家具、竹家具、藤家具、玻璃家具尺寸外观、漆膜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金属件耐腐蚀性、面料及铺垫料物理性能、塑料件理化性能、家具力学性能、阻燃性能、抑螨性能、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等方面的检验。
四、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常年开班,常年接受报名,提前一个月报名,分期分批进行培训。理论知识学时2-3天,技能操作学时2天。近期培训时间暂定在2012年12月17~21日。培训完毕即参加技能鉴定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
培训地点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顺德基地
五、培训级别及报名条件
(一)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木材家具检验工作一年以上或经初级正规培训毕(结)业者;
2、职业技术学校的毕(结)业。
(二)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初中以上毕业,从事木材家具检验工作六年以上;
2、取得相应初级职业资格证后,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3、本专业技工学校及相关专业中等院校以上毕(结)业生(含中技校)
(三)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初中以上毕业,从事木材家具检验工作八年以上;
2、取得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后,连续工作四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或高技以上毕业。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初级1800元/人,中级1950元/人,高级2350元/人。
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于2012年11月24日前将培训费用汇款至广东质检院。注明木材家具检验培训费用和单位名称,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广东质检院,凭汇款底单复印件报到。
开户名称: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
账 号:4400 1450 0430 5250 019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保利国际广场支行
七、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联系人:刘梅英 020-84497194 13688894930
传 真:020-84254980 邮编:510220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四号楼404室
网 址:www.gdaqi.org 邮箱:gdaqi@gdaqi.org
(二)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庞 乾 020-89232323 18664830906
传 真:020-62824440 邮编:510330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西街7号
网 址: www.gdqt.cn 邮箱:ctcpxb@126.com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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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家具检验工培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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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加12月培训的请于